2010年2月18日 星期四

High Fidelity

It’s definitely (maybe) the turning point of my life.


    簡述一下我目前的人生
,用一個小故事來講應該還滿貼切的。
   
    國中時期
,學校裡有兩三個人脈很廣,活潑外向,善交際,或許可以算是滿風雲的女生。她們在某一段時間的嗜好就是碰到我的時候和我說聲「陳奕,你好醜喔!(異口同聲式地)」。而這段時間終止時發生了一件事,我想,直接導致了這件事的終止。首先,我想說的是,我真的不覺得自己醜啊!改編一句《High Fidelity》裡面的話,假使所謂美醜這種東西真的可以量化的話,而你把Joseph Gordon-Levitt放在外貌光譜的一端,再把你身邊任何一個醜的出奇的人放在光譜的另一端的話,我想我絕對是屬於Joseph那端的品種。其次,在有了這樣的認知之後,我開始去想她們做這件事情的動機,並且處心積慮地想以一個相當酷的方式來回應他們的言語。於是,「陳奕,你好醜喔!(異口同聲式地)」「我不知道妳們是暗戀我還是怎樣,不…不過妳們真的不用這樣。」「…………」
  
    嘿
,這就是我想說的事情。我一直不希望,也不覺得自己是個討人厭的人。甚至有時候,或許還能贏得某一點人的好感。但其實我自己心知肚明自己的個性很難與別人相處。不管講話和行為上往往都顯得自我而且笨拙。因此在目前的人生旅途上似乎很常發生像剛剛那個故事一樣的事情,並且我又感覺自己總是給人一種「哼,這傢伙跩屁阿!」式的糟糕感覺。但我想說的是,我其實真的不是這樣的人阿!

    就在這時
,我遇見了《High Fidelity》,英國作家Nick Hornby的第二本小說。內容主要描述一個有點失意、有點迷惘、有點stuck in somewhere的唱片行老闆Rod,在又一次的失戀後,回溯以往最值得紀念的五次分手,希望藉此找出改變失戀命運的關鍵並用力挽回這段”即將過去式”的戀情的故事。關於這本書,目前聽到和看到的評論或感想主要多是著重在裡面的音樂、一個前中年期樂癡的心態描寫的部分。但對於我來說,真正投射在我身上並且產生戲劇性改變的片段卻是Rod在回溯戀情的過程中打電話給五位Ex-Lover出來聊聊的那段歷程。這樣子的行為給我一種很成熟的感覺,也許並非已完全不在意或記不清,甚至有些痕跡不但依然存在並且持續影響著現在到未來的生活,但至少,他可以很冷靜、就事論事的去談那些以往不太有機會談到的事。甚至,解開一些不去解就永遠打在那邊的結。

    在看完書的那個晚上,我興奮得直睡不著覺。心中不斷打算著要聯絡的人,並且還不禁自己預演起在電話中對話甚或見面時的橋段。我想這就是我必須要做的事。在我人生中發生的這些事:也許傷害了某人,也許與某人突然結下了難以解釋的誤會,也許某人在我心中一直是最大的懸案,也許有句話一直想告訴某人……等。種種這些令我懊悔的事,事實上,大部分都是不必發生的。又或許它必定得發生,但至少我想再給自己一次機會,讓對方重新看一下真實的我,而不要就因為一個印象或我做的一件傻事就在心中把我這個人永遠與糟糕的傢伙劃上等號。

    所以我就要展開我新的人生旅程了,藉由向過去人生的重新檢視和撫慰。觀察很多人和聽些小故事常常會覺得一個人的一生,好像會被切成兩半似的。高中前的生活是一段,高中畢業後的所有時光又是另一段。兩段人生的生活圈不會一樣,朋友、興趣、生活型態、甚至價值觀都會不盡相同,而其間也絕少再有溝通或聯繫。而我希望在這前半段的人生結束前盡量不要留下一些莫可奈何的遺憾。如此看來,這其實也不是一件太為難的事了。我不過是個癌症末期的患者,打算約一些很特別的人出來聊聊我還放不下的事情罷了!這樣的要求,應該還不為過吧?

2010年2月14日 星期日

「今天,是英研的大日子」




歸途上,我耳邊響起的都是這首「小美人魚」(主角好帥,Paranoid Park好搶眼)









    關於網誌這種東西的意義,我想了很久也想了很多,雖然還不能有一個很明確的結論,但,可以確定的是,我不太會去打那些很現實的東西,像是表演、社團、活動、學校 . . . 等。我唯一會打的東西,只有自己的心情和對某些事物的感想,這是我和那個老是和我作對的我都同意的事情。這樣聽起來或許很自我,不過我只能說,網誌這種東西從來就不可能和不自我沾上邊,只是看你虛不虛偽、想不想隱藏而已。而且我很討厭那種好像自己發生了什麼事都要打在網誌上,而別人也會覺得你理所當然應該打上去,要是不打很奇怪,甚至還會問你為什麼不打的那種感覺。



    然而,雖然那麼認真的講了這些話,我還是決定把英研社寒訓的表演紀錄下來。原因無它,因為那段時光實在是太爽了。


   常常會碰到這樣子的情況:一些你本沒什麼特別期待,甚至可以說是不情願去做的事,往往最後總有意想不到的驚喜;而真正刻骨銘心的一些回憶,也很可能得借由一些瘋狂或蠢到不行的行為才得以交織而成。那麼,一個表演者比觀眾還多的舞台,一場節目才進行一半便走去三分之二人群的晚會,似乎是一個很適合驚奇發生的場景。



    所謂的驚奇,所謂的爽-更精確一點來說,應該完全享受表演的那種感覺。相較於最近的表演,不管是南一中大賽還是瘋音盃,感覺自己真的很著重在技巧方面的東西。例如在表演前和表演時,在我腦中不停轉呀轉的,都是音樂性夠不夠、點有對準嗎、什麼時候要去和音、主唱會不會爆、Solo其實有點擔心、觀眾的觀感、能不能電爆別人那一類的東西。而不是像在那個破破的台子上重新體驗到的:也許丟三落四、也許亂哄一氣,卻能夠很自在、很愉悅的在舞台上做著自己喜歡的事,並且又有一種「去它的,老子就是這樣」的瘋狂和帥勁。甚至最棒的是,你也知道這樣的氛圍或許還能同時感動,或者改變台下的某個人時,你已經知道這不只是自己最放最快樂的演出,也是所經歷過最棒的一場表演了。

    謝謝英研社,這是一場棒透了的晚會。謝謝建熱、謝謝景熱、謝謝民吉,你(妳)們的叫聲和支持是我擁有最美好的歸宿。常常會有人覺得熱音社好像是一個滿功利的社團,往往我也不太知道該怎麼回應。但你知道嗎?管它的吧,至少那晚我覺得好溫暖阿!


 



2010年2月10日 星期三

人生就像一碗西班牙燉肉焗飯


"Life wa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s. You never know what you're gonna to get."

     這是阿甘在同名電影《Forrest Gump》裡面的經典台詞,我想大家都再熟悉不過了。特別會提到它,主要是因為今天在7-11用餐時很自然的想起了這句話,和那幕場景。我的餐點是最近上市的「西班牙燉肉焗飯」。它主要分成三部份:燉肉醬汁(很棒的是,裡面真的有一片一片的肉)、灑在上層的起士、底層的飯。首先我想說的是,它真的挺好吃的,而且不管我說它什麼,事實上和這個飯的本身其實是沒什麼關係的。不過,假使你吃過它的話,也許你會和我一樣發現其中的燉肉醬汁熱得發燙,然而,起士卻只能勉強維持住一定的溫度而已。於是這邊就出現了一個有點難抉擇的問題:一個關於進食順序的問題。    
    
    因為焗飯上面的料其實是很難分配均勻的,也就是說,某一些飯上的料是以醬汁為主,又某一些飯其實只與起士相連。假使選擇先吃肉汁覆蓋的部份的話,首先我可以享受到撲鼻的濃郁肉汁與米飯交融的美好。然而,我也必須接受起士可能徹底涼掉的事實;又或者我決定先趁著起士還具有一些「拉絲」能力時下手,並衷心期盼燉肉醬汁那一部份到時還能保有一定的溫度。就在這時,我想到了阿甘。
        
    我的想法是,燉肉飯是夢想,是一些比較深層、獨特自我的事物;而起士飯則是比較現實層面的東西,像生活、像真實世界。我當然有全力追求鮮美誘人至燙口的肉汁的權利,但很有可能自己生活中其他層面的事情卻搞的一蹋糊塗而最後一無所有;那麼當我決定先守住起士的基本盤時,恐怕也得有心理準備自己的夢想、自己真正喜歡的事情不太有可能再那麼閃閃發亮。
  
    人生就像一碗燉肉焗飯,而且逃不太掉的。
    
    如果是你,又會如何選擇呢?